服务概述
“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是指:取得合法婚姻形式的必要条件。经过登记等手续,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因此结婚登记是一项具有法律效力的制度。结婚作为男女双方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必须严格按法律规定进行,当事人不得任意而为。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婚姻登记条例》申请结婚登记的,不受任何单位或他人的干涉,婚姻登记机关要依法办事,给予登记,并颁发结婚证。
受理条件
来宾市兴宾区行政区域内居民,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申请登记结婚:
申请事项属于该婚姻登记处职能范围;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亲自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当事人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生日当天可以受理;
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双方自愿结婚;
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合影证件照;
当事人持有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材料。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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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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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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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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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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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登记
办理流程图
办事服务
婚前检查
兴宾区婚检中心婚检服务由兴宾区妇幼提供,与兴宾区婚姻登记处同层办公,咨询电话:0772-4227023。
相关办事
撤销婚姻登记
提供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事实认定相关证明、情况说明、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等证据材料后,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应当依法启动撤销婚姻登记程序,结合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婚姻历史档案以及当事人举证材料对相关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撤销相关婚姻登记行政行为。
常见问题
1.涉及外国公民的婚姻登记可以办理吗?
答:涉外婚姻登记需到来宾市民政局办理。也可通过广西来宾市民政局官网 便民服务 > 公共服务 > 婚姻登记查询婚姻登记相关政策文件。
2.可以在双方户籍之外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吗?
答:2025年5月10日起执行最新政策,除档案查阅服务外婚姻登记业务已开通全国通办,办理内地居民婚姻登记业务可以向就近住地县乡婚姻登记处申请,取消提供户口簿,军婚按照《军队人员婚姻管理若干规定》执行,军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军人证,《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婚姻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件及材料。
3.办理婚姻登记业务是否收费?
答:根据民政部《关于做好停征婚姻和收养登记费有关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17〕92号)要求,从2017年4月1日起停止收取婚姻登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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