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解析

什么是一次性求职补贴?

一次性求职补贴是政府为帮助特定群体毕业生顺利就业而设立的专项补贴。它主要面向家庭经济困难、残疾等面临就业挑战的毕业生,旨在减轻他们在求职过程中的经济负担。补贴通常是一次性发放,用于支持毕业生在求职期间的交通、食宿、简历制作等费用。具体政策和发放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但核心目的是为毕业生提供求职助力,促进就业公平。

服务结果

一次性求职补贴对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按照上一年度全区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申请条件

毕业年度的广西区内高等教育全日制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领求职创业补贴:

1

身患残疾。指申请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

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指申请人获得过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3

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指申请人家庭有残疾等级为壹级或贰级的成员。

4

来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指申请人在高校求学期间,其所在家庭被认定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贫困退出户、脱贫户、未脱贫户)。

5

来自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指申请人在高校求学期间,其所在家庭享受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6

属于特困人员(孤儿)。指申请人就读高校前或高校求学期间被认定为特困人员(孤儿)。

办理渠道

  • 01
    申请

    困难毕业生向所在学校提交申领补贴材料。

    序号 人员类型 身份证明材料

    1

    所有人员类型

    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

    来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广西脱贫攻坚精准帮扶手册或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

    3

    属于特困人员(孤儿)

    享受特困人员或孤儿待遇证明

    4

    来自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享受城乡低保待遇证明

    5

    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居民户口簿

    6

    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证明

    7

    身患残疾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 02
    受理

    窗口人员接收困难毕业生所在学校提交的申领补贴材料(即时)。

    办理地点:来宾市兴宾区榜山路75号兴宾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求职登记/公益性岗位补贴92号窗口

    窗口电话:0772-6405742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03
    初审

    对申请补贴材料进行初审,复核材料(15个工作日)

  • 04
    复审

    财政部门审核(不计入办结时限)

  • 05
    拨付

    将补贴拨付至毕业生个人银行账号(不计入办结时限)

审查方式及标准

书面审查

一、申请书(表)的审查标准

1.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

2.文书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不得涂改。文书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完整、准确;

3.申请材料中的表格应使用国际标准A4或A3型纸对开正面印制;

4.相关申请表格应由申请相对人、申请单位填写并本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单位印章的,应由其单位负责人签名。

二、证明文件等复印件的审查标准

1.其他各项提交的材料应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

2.“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受理人员应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3.申请个人或单位提供的材料应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流程图

查询方式

 电话咨询:0772-6405742

 现场咨询:来宾市兴宾区榜山路75号兴宾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求职登记/公益性岗位补贴92号窗口

互动交流

电话咨询:0772-6405742  监督投诉电话:0772-6427349
现场咨询:来宾市兴宾区榜山路75号兴宾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求职登记/公益性岗位补贴92号窗口

常见提问

问:1.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补贴对象需要什么条件?

答:毕业年度的广西区内高等教育全日制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领求职创业补贴:(1)身患残疾。指申请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2)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指申请人获得过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3)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指申请人家庭有残疾等级为壹级或贰级的成员。(4)来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指申请人在高校求学期间,其所在家庭被认定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贫困退出户、脱贫户、未脱贫户)。(5)来自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指申请人在高校求学期间,其所在家庭享受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6)属于特困人员(孤儿)。指申请人就读高校前或高校求学期间被认定为特困人员(孤儿)。

问:2.求职创业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广西区内高校毕业生符合补贴对象条件的,补贴标准按上年度自治区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一次性发放。

问:3.如何申请求职创业补贴?

答:3月10日前,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按补贴申报类型,向所在高校递交申请材料。 未在毕业年度内申请、逾期未递交材料,或因本人原因导致补贴无法发放的,视同放弃申领资格。已领取过求职创业补贴的,不得重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