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概述
什么是就业补助资金?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是重要的民生资金,是支撑就业政策落实和工作开展的生命线。就业补助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就业创业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农民工就业创业奖补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用于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其他支出。

政策依据
服务结果
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后,以灵活就业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按其实际缴费月数给予260元/月的社会保险补贴。
申请对象
补贴对象: 从事灵活就业人员 (要有灵活就业工作才可申请)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灵活就业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和弹性工作等形式就业的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登记范围:季节性就业(如榨季的砍甘蔗工作)、自主就业人员(如自由职业者等)、临时性就业、非全日制就业、弹性工作(如家庭小时工等)。
* 灵活就业登记对象不包括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体户。
* 补贴社保险种:灵活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城镇灵活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 补贴标准:登记灵活就业后当年个人所交社保份额的2/3(补贴比例:66.67%) 。
* 每年申请都需提交当年灵活就业工作证明材料。
* 申请补贴时段不跨年当年申请当年办理补贴当年个人所缴部分。
* 申请人员需当年个人交完灵活就业社保费用先当年交费次年审核计算补贴。
* 补贴时间按月份计算 从登记灵活就业时间开始至当年12月份 (申请补贴建议当年1-3月办理援助申请)
* 每人可享受补贴3年(除对于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
注意: 领取失业金人员,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后,无法继续领取失业金!!!
申请条件
申请人员:(符合以下其中一条即可)
女性40-55周岁,男性50-60周岁人员。
残疾人员。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登记失业连续12个月以上人员。
因失地或重大自然灾害失业人员。
符合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难以实现就业情形的人员。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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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就业援助对象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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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个人就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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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灵活就业证明材料提交
审查方式及标准
书面审查
(一)申请书(表)的审查标准
1.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表)进行完整性、准确性审核;
2.文书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文书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完整、准确;
3.申请材料中的表格应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正面印制。
(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审查标准
1.证明文件等材料应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
2.复印材料应清晰可辨认;
3.证明材料内容与申请书(表)保持一致。
办理流程图
查询方式
常见提问
问: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填写范例在哪里获取?
答: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门户网站。



桂公网安备 45130202000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