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为科学谋划“十五五”时期兴宾区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规范有序推进新增历史遗留(无主废弃)矿山图斑认定,来宾市兴宾区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了辖区内历史遗留(无主废弃)矿山初步调查工作。调查时严格遵循相关程序,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广泛征集各方意见,并同步完成了实地复核工作。经调查核实,最终确认兴宾区新增历史遗留(无主废弃)矿山共34处。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本次公示期为30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来宾市兴宾区自然资源局申请复核。我局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申请人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依法向上一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裁定。
联系地址:来宾市兴宾区城南新区裕达新世纪A区8栋5楼,来宾市兴宾区自然资源局地质矿产与生态修复股
联系电话:0772-4293060
联系人:梁冬
附件:来宾市兴宾区新增历史遗留矿山认定表
来宾市兴宾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7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