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广西兴宾三利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22年06月08日 |
| 标 题:广西兴宾三利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兴宾三利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兴宾三利湖〔2022〕10号 |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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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
现将《广西兴宾三利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兴宾三利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
2022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广西兴宾三利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2〕7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安委办〔2022〕44号)《来宾市兴宾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兴安委办〔2022〕12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活动时间从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贯彻执行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消除安全风险隐患,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环境。
三、主要工作任务
1.持续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持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干部专题培训、专题巡回宣讲等形式,向单位干部职工延伸,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
2.组织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以国务院安委会制定的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为抓手,推动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3.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和责任清单。加强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广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广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来宾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考核办法》《来宾市市级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的组织学习,强化宣传引导,推动安全生产相关规定措施落实落地落细。
4.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干部职工大会集体学习,干部职工个人自学等形式,加强安全生产法宣传教育。
5.持续开展警示教育。要充分利用区内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警示专题片资源,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强化警示教育作用,深入剖析事故原因,深刻吸取教训,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安全意识,防范同类事故发生。
6.广泛开展社会化宣传。结合单位实际,通过单位微信公众号以及悬挂宣传标语、张贴海报等方式,广泛开展社会宣传,提升全社会安全生产守法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节点,统筹安排各项活动开展。
(二)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拓展社会宣传渠道,在城市社区、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高速路口等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悬挂安全生产横幅标语、海报等,在全社会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三)务求工作实效。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相结合,与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各项工作相结合,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因地制宜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四)加强信息报送。单位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联络员于6月7日前报送至区安委会办公室,活动结束后将活动工作总结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请于7月1日前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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