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来宾市兴宾区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2020年02月05日 |
| 标 题:来宾市兴宾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来宾市兴宾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方案》的通知(兴发改〔2020〕3号) | |
| 发文字号:兴发改〔2020〕3号 | 发布日期:2020年02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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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局、局各股(室)、二层单位:
《来宾市兴宾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方案》已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来宾市兴宾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局)
2020年2月5日
来宾市兴宾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方案
为进一步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强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做实做细各项工作措施,科学有效地做好我区发改(粮食)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防控和应对能力,有效预防和控制疫情传播、蔓延,保障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工作的重要批示,以及国务院、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疫工作的防疫工作的统一指导,建立健全防疫体系,加强对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疫病,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快速反应。成立区发改局(粮食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我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处置工作,形成快速反应机制。我局辖区内一旦出现疫情,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分级负责,积极防控。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股室、二层单位要在区委、区政府和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控工作。
(三)预防为本,及时控制。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四)部门联动,群防群控。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要主动加强与卫生健康、疾病防控、市场监管、联系社区等部门沟通联系,形成部门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五)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组织领导、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控责任
为全面贯彻落实兴宾区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区发改局决定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李 亮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罗永伟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谭永瑜 党组成员、副局长
蓝保雄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腾鹏 粮食局副局长
覃怡群 价检分局局长
成 员: 何秀菊 办公室主任
蒙春丽 农经股股长
黄容丽 审批股股长
封永定 综合股股长
李 夏 财务股股长
覃小美 规划股股长
杨 季 社会股股长
蒙荣军 能源股股长
韦克艳 投资股股长
覃淑元 价费股股长
秦应亮 粮食局办公室主任
韦鸿泽 粮食局监督股股长
陈松龄 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罗永伟同志兼任,统筹全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各股室在配合局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由价费股配合兴宾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做好生活物资保障相关工作,做好与群众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必需品和卫生清洁用品的市场价格动态监测及供给保障工作,制定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应急预案,根据市场供给异常情况,及时启动预案,确保市场稳定。
办公室主要职责:
1.综合协调:负责对接、协调区委、区政府安排的防控工作任务;负责对接兴宾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防控工作的起草;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预案;负责疫情防控结束后所有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等。
2.全面摸排:负责对全系统干部职工是否存在发热、疫区接触史等情况进行摸排,并向兴宾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上报。
3.物资保障:负责对局机关和二层单位防控物资储备、防控工作经费落实等提供保障。
4.宣传工作:负责涉及发改系统防控工作的信息发布;负责防控工作信息对外、对上宣传;负责教育系统防控工作的舆论引导;负责干部职工防控知识宣传教育。
5.卫生防疫:负责全局的日常卫生消毒工作,提醒全体干部职工做好自我防护工作,倡导勤洗手、戴口罩,室内勤通风、勤换气,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四、疫情监测
局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及各二层单位负责人负责本系统的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如发现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进行排查,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给领导小组。
(一)干部职工有或者发现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干咳、腹泻、呕吐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办公室,疫情防控办公室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对于因病缺勤的职工,要了解职工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二)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局防控小组办公室应在24小时内向兴宾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1.在同1天内有 3 例或者连续 3 天内有多个干部职工( 5 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干咳、腹泻、呕吐等);
2.当在本系统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
3.个别干部职工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
4.本系统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
五、应急措施
一旦本系统发生群体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一)疫情报告
在本系统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都应立即向上级部门及兴宾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不得瞒报、谎报、缓报疫情。
(二)疫情处置
1.对疑似传染病的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安排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不能确诊的,应送医疗机构诊治。
2.经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确诊为传染病者,应及时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3.对引起传染病传播的可疑物品要进行封存,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防止疾病扩散,等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来检测和处理。
4.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领导小组要指导相关工作人员做好消毒处理。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应采取必要的检查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医学观察。
5.在接到上级部门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启动后,全体干部职工应按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立即到达规定岗位,听从指挥。
6.领导小组在发现传染病人后,应采取积极的措施,让全体干部了解情况,稳定职工的情绪,安定人心,维护本系统的稳定,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念。
六、善后处置
(一)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做好病人及其家人的安抚工作;要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病防治、调查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要形成详细的疫情报告,对传染病的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二)对在重大传染病疫情控制和医疗救治中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传染疫情防治过程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疫情报告需要向外发布,必须按规定逐级上报,不得擅自对外发布。要待上级部门核实情况后,以集体形式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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