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来宾市兴宾区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2018年07月03日 |
| 标 题:关于下达2017年及2018年自治区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新增投资计划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兴服联席〔2018〕1号 | 发布日期:2018年07月0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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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报来《关于申请2017年自治区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关于印发来宾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来财规〔2018〕1号)、《关于印发来宾市兴宾区新增限额以上商贸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及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兴政发〔2017〕14号)、《关于下达2017年自治区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新增投资计划的通知》(来发改经贸〔2017〕23号)及《关于下达2018年自治区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新增投资计划的通知》(来发改经贸〔2018〕5号)文件精神,区政府办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了评审会,通过审核,会议议定:你们6家企业符合奖励条件。现将2017年及2018年自治区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新增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共30万元,每个企业奖励5万元),用于奖励你们积极上统入库,同时激励我区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积极上统计入库。
来宾市兴宾区发展和改革局(代)
201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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