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来宾市兴宾区教育体育局 | 成文日期:2022年04月11日 |
| 标 题:来宾市兴宾区教育体育局关于韦传王等同志任职的通知(兴教字〔2022〕9号) | |
| 发文字号:兴教字〔2022〕9号 |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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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决定:
韦传王、韦坚勤、陆国代等3位同志任来宾市兴宾区教育体育局副总督学。
来宾市兴宾区教育体育局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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