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来宾市兴宾区林业局 | 成文日期:2023年08月01日 |
| 标 题:来宾市兴宾区林长办公室关于印发调整《来宾市兴宾区林长会议制度》等十一项制度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兴林长办字〔2023〕8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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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林长制各成员单位,铁帽山林场,三利湖湿地公园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来宾市关于全面推进林长制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林长制工作机制,根据《来宾市兴宾区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兴宾区实际,对2022年印发的《来宾市兴宾区林长会议制度》等十一项制度进行修改调整。现将已经修改调整的《来宾市兴宾区林长会议制度》等十一项制度(详见附件1-11)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 兴宾区林长会议制度;
2. 兴宾区林长年度任务清单制度;
3. 兴宾区林长办公室工作制度;
4. 兴宾区乡级林长述职制度;
5. 来宾市兴宾区区级副林长考核评价办法;
6. 兴宾区林长制工作督查制度;
7. 兴宾区林长制部门协作制度;
8. 兴宾区林长会议纪要备案制度;
9. 兴宾区林长制投诉举报反映事项处理办法;
10. 兴宾区林长制信息公开制度;
11. 来宾市兴宾区乡级林长考核评价办法。
来宾市兴宾区林长办公室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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