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来宾市兴宾区林业局 | 成文日期:2025年10月22日 |
| 标 题:来宾市兴宾区林长办公室关于调整区级林长(副林长)名单和职责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兴林长办字〔2025〕4号 |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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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各林长制成员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现将区级林长(副林长)名单、职责调整如下:
一、区级林长、副林长
林 长:王 轶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区委书记
蓝海鹏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林长:唐彦乐 区委副书记
黄大乘 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区长
梁锡联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局长
韦艳林 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覃泽毅 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二、区级林长职责
对本行政区域森林草原生态建设负总责;负责在辖区内组织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来宾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对本地林地保有量、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森林草原火灾受害率等指标负总责;组织领导本地自然保护地保护、森林草原防灭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涉林涉草纠纷调处等工作;督促职能部门依法查处滥伐盗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等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负责协调解决辖区内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重要问题、跨区域重要涉林涉草事务和辖区内国有涉林涉草单位涉及当地且仅依靠国有涉林涉草单位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
三、区级副林长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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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林长 |
分管领域 |
责任片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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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彦乐 区委副书记 |
负责协调推进涉及区委层面的涉林涉草重大工作,协助林长推进全区林长制工作。 |
凤凰镇 大湾镇 正龙乡 石陵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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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大乘 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区长 |
负责协调推进全区涉林涉草重大项目建设,涉林涉草资金落实。 |
蒙村镇 寺山镇 石牙镇 南泗乡 高安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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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锡联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局长 |
负责协调推进涉林涉草重大案件督办、重大矛盾纠纷调处。 |
城厢镇 桥巩镇 城东街道 城北街道 河西街道 来华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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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艳林 |
负责协调推进区森林草原资源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工作和自然保护地内破坏生态重大案件查处。 |
良江镇 三五镇 小平阳镇 陶邓镇 五山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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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泽毅 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
负责协调推进全区森林草原资源管理和产业发展,协助林长推进区林长制工作。 |
迁江镇 平阳镇 良塘镇 七洞乡 |
来宾市兴宾区林长办公室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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