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来宾市兴宾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2019年08月23日 |
| 标 题:来宾市兴宾区民政局关于印发《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和第16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期间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兴民字〔2019〕28号 | 发布日期:2019年08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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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局机关各股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和第16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期间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并认真贯彻落实。
来宾市兴宾区民政局
2019年8月23日
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和第16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期间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和第16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以下简称自治区“两会”)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实现“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及时快速处置控制”的工作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按照广西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活动领导小组和自治区“两会”指挥中心、自治区“两会”安保总指挥部及自治区“两会”安保部的部署安排,围绕“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牵住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这个“牛鼻子”,加强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精准治理,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实现“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及时快速处置控制”的工作目标,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和自治区“两会”顺利举行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机构
为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和自治区“两会”期间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区民政局决定成立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和自治区“两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覃婉卿 局长
副组长:杨杰 局 党组书记、副局长
韦 诚 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各乡(镇)、街道民政办主任(负责人),局机关各股室、局直属各单位负责人。
区民政局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和自治区“两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指导、监督民政系统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防止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和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事故;协调、督促各相关部门加强安全检查和管理,并做好应急预案。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从即日起至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和自治区“两会”活动结束,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局机关各股室、局直属各单位要紧紧围绕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和自治区“两会”活动安全稳定这一中心任务,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的范围实现“全覆盖”。在全面检查基础上,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开展检查。大检查的内容:重点检查、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鹿心社书记、自治区陈武主席和来宾市党委农生文书记、市人民政府雷应敏市长近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指示批示精神情况;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来宾市党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和自治区“两会”活动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落实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和自治区“两会”活动期间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的情况。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彻底排除各类安全隐患,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大检查采取自查、政府检查、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自查为主。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制订整改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单位,要责令单位立即整顿。
(二)认真组织开展民政领域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局机关各股室、局直属各单位要针对重大活动安全生产工作特点,会同各有关部门制定具体专项执法检查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检查内容、时间安排和具体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民政领域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全面落实民政领域安全防范措施。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敬老院、福利院等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全面检查整治活动,深入检查和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设施安全、服务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隐患,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三)切实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监控
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和自治区“两会”期间,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局机关各股室、局直属各单位要按职责分工,逐一明确责任,落实监管人、现场监管人员、监管部门责任人,层层把关,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守,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全面排查事故隐患,严格落实领导带班作业制度,合理安排值班。
(四)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局机关各股室、局直属各单位要深刻吸取近年来汛期事故教训,组织做好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各类服务机构特别是养老机构,要认真排查梳理自身重大安全风险,遇有灾害性天气第一时间通知到现场一线作业人员;要加强汛期值班值守,严格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确保关键时刻快速响应、高效处置。
(五)强化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
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和自治区“两会”期间,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局机关各股室、局直属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联动机制,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影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局机关各股室、局直属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和自治区“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切实承担起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责任,履职尽责、真抓实干,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要制定专项实施方案,专题研究部署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和自治区“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抓好各项安全生产责任措施的落实。
(二)加强舆论宣传。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局机关各股室、局直属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及时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违规问题,全力营造人人关心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和自治区“两会”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局机关各股室、局直属各单位要加强对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和自治区“两会”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检查督查,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及工作开展情况。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