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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来宾市兴宾区农业农村局成文日期:2021年02月25日
标  题:来宾市兴宾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兴宾区2021年春季种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兴农字〔2021〕3号发布日期:2021年02月25日

来宾市兴宾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兴宾区2021年春季种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1-02-25 09:00     来源:来宾市兴宾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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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二层单位:

现将《兴宾区2021年春季种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兴宾区2021年春季种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切实加强种子市场监管,保障农业用种安全,根据《来宾市2021年服务“三农”春季大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研究决定开展全区2021年春季种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切实加强种子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种子的行为,进一步规范种子市场秩序,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保障农业用种安全。

二、整治任务

此次整治的对象为兴宾区各种子生产经营企业(门店)及从贵港、武宣流窜到我区违法销售种子的流动摊贩。重点检查种子备案情况、经营档案、违法生产销售种子(种苗)行为。

此次行动为期一个月,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普法宣传阶段,时间从2021年3月1日起至2021年3月3日;第二阶段:备案巡查阶段,重点检查备案情况及经营档案情况,时间从2021年3月4日至3月9日;第三阶段:打击违法流动摊贩、备案巡查,重点打击流动摊贩走街串巷违法销售种子的行为,时间从2021年3月10日至3月31日。

三、领导小组及人员分组

组长:黄  焯    局长、大队长

副组长:叶红斌    副局长

郑  玉    副大队长

黄  彪    副大队长

黄  敏    法制股股长

钱金玲    种子站站长

人员分组:

第一组:唐玉华(负责人)、霍红光、黄连群、陆小迁、叶善标

负责东部片区的城厢镇、蒙村镇、寺山镇、石牙镇、南泗乡、高安乡、大湾镇、红河红农场、正龙乡

第二组:覃海广(负责人)、吴远朝、韦扬柏、曾相如、叶庆丰

负责南部片区的良江镇、三五镇、小平阳镇、陶邓镇、五山镇

第三组:廖素田(负责人)、谭荣烈、连文俊、何芳、黄家训

负责西部片区的桥巩镇、迁江镇、平阳镇、石陵镇

第四组:黄  河(负责人)、覃小川、韦俊、卢桂香、黄明杰

负责北部片区的良塘镇、七洞乡镇、凤凰镇

城区种子市场的整治行动由领导小组从各组抽调执法人员开展工作。

四、执法行动要求及应急措施

(一)本次行动由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开展工作,局办负责车辆的协调安排,并在执法行动开展之前提前联系当地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和派出所干警协助执法。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调配安排各组开展工作,各组负责人负责安排本组人员合理分工,团结协作,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向领导小组汇报开展工作情况。

(二)参加行动人员必须按时到达集结地点,服从指挥,严禁泄密,团结协作,安全撤离。

(三)佩戴执法证,有制服的要着制服。

(四)在开展打击流动摊贩行动时,各组负责人要做好应急准备,现场要求拉好警戒线,并安排专人负责政策宣传解释、执法全程记录等,如遇到暴力抗法或者恶意煽动群众情绪等情形的,立即向指挥领导汇报情况,并组织人员把肇事者带离现场,防止事态恶化,如事态恶化的,要立即请求当地派出所派员及时增援。

(五)执法工作人员要冷静谨慎应对冲突,无论是违法人员还是执法人员受伤,都应立即采取积极有效的救治措施。


来宾市兴宾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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