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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兴宾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文日期:2021年01月22日
标  题:兴宾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调整兴宾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和专责小组成员的通知(兴扶领发〔2021〕3号)
发文字号:兴扶领发〔2021〕3号发布日期:2021年01月22日

兴宾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调整兴宾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和专责小组成员的通知(兴扶领发〔2021〕3号)

2021-01-22 17:40     来源:兴宾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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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区直各单位,驻区垂直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决定对我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和专责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兴宾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如下:

(一)增加成员:周茂根  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副主任(代理主任)

(二)调整成员:将黄恩友同志调整为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韦韬同志    

(三)减少成员:江红丽  区委办原副主任

其他未涉及调整的人员,按兴扶领发〔2020〕12号文件执行。

二、专责小组成员调整如下:

(一)资金保障专责小组、卫生健康保障专责小组成员黄恩友同志调整为区税务局局长韦韬同志。

(二)组织保障和村集体经济发展专责小组成员梁志强同志调整为区委编办主任、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公务员局局长(兼)黄弢同志。  

(三)基本公共服务保障专责小组、文化旅游扶贫专责小组副组长,教育保障专责小组、社会扶贫专责小组成员邓乐实同志调整为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兼)韦静同志。

(四)宣传工作专责小组副组长、文化旅游扶贫专责小组成员韦静同志调整为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新闻出版局局长(兼)江家善同志。

(五)督查和扶贫成效考核工作专责小组成员周韦艳同志调整为驻区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陈永燕同志。 

其他未涉及调整的各专责小组人员,按兴扶领发〔2020〕11号文件执行。



兴宾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1年1月2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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