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来宾市兴宾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2024年10月08日 |
| 标 题:来宾市兴宾区司法局关于调整兴宾区司法局 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兴司发〔2024〕8号 |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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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股(室)、中心、司法所: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现将调整后分工情况通知如下:
刘海斌: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司法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负责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
彭 业: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负责局机关日常工作、财务、党的建设、统战、保密、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生产、政工、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档案、重大项目、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工作。
分管办公室、政工股、行政执法监督股、行政复议股。
联系城北司法所、城厢司法所、蒙村司法所、寺山司法所、石牙司法所、南泗司法所、高安司法所。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司法局党组、行政日常事务工作。
李 斌: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基层司法所工作、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的选任管理、信访维稳、平安建设、扫黑除恶斗争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社区矫正管理股(社区矫正中心)、基层工作股。
联系河西司法所、良江司法所、三五司法所、小平阳司法所、五山司法所、陶邓司法所、良塘司法所、七洞司法所。
覃日曼:副局长
负责法治宣传、普法依法治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律师管理、法律援助、公共法律服务、民族团结、乡村振兴、农村工作、双拥、绩效等方面工作。
分管法制宣传股、律师管理股、法律援助中心。
分管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
协助抓好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工作。
联系城东司法所、大湾司法所、正龙司法所、凤凰司法所、桥巩司法所、迁江司法所、石陵司法所、平阳司法所。
以上分工,未尽事宜,由局主要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来宾市兴宾区司法局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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