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来宾市兴宾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2025年06月23日 |
| 标 题:来宾市兴宾区司法局2025年工作要点 | |
| 发文字号:兴司发〔2025〕3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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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将《来宾市兴宾区司法局2025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来宾市兴宾区司法局
2025年6月23日
来宾市兴宾区司法局2025年工作要点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2025年我局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牢牢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的鲜明导向,奋力实现“一完成一提升一协同”。工作目标是: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有提升“述法”工作效果持续提升。我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通过率达100%。依法行政能力有提升。全区行政诉讼一审败诉率降至5%以内,行政复议后被诉率降至10%以内,实现行政复议后“零败诉”。合法性审查意见正确率95%以上,备案审查纠错率提升5%以上。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合格率98%以上,优秀率70%左右,且不低于全区平均值。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有提升。政府机关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合格率100%,优良率50%以上。人民调解案件调解成功率95%以上,且不低于全区平均值。全面完成“八五”普法规划任务,进一步提升重点群体普法质效和基层依法治理水平。重点人群监管质效有提升。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对象全面摸清底数,按照“一人一档”登记建档,重点对象帮教率达100%,安置帮教对象重新犯罪人数同比下降16%,重新犯罪率低于全区、全国平均水平。
一、全力推进党的政治建设
1.强化理论武装工作。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三会一课”、全体干部职工会、集中培训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开展“新征程·新理念”思想解放行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及研讨等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加强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锻炼党性、干事创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牵头部门:政工股;责任部门:局机关各股室、中心,各司法所)
2.强化提升政治能力。牢牢把握司法行政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定位,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作为党内第一政治要件,完善落实跟踪督办机制,落实清单化、闭环式管理,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的工作要求落实到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牵头部门:政工股;责任部门:局机关各股室、中心,各司法所)
3.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密切关注和研究意识形态领域发展变化新动向、新趋势,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阵地监督管理,持续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开展规范党员网络空间言行专项行动,带头营造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全面加强国家安全教育,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持续加强律师队伍教育管理,强化政治引领,巩固拓展律师行业党建成效,落实好司法部党组“五点希望”,推动律师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展现更大作为。(牵头部门:政工股;责任部门:局机关各股室、中心、各司法所)
4.全面提升机关党建质效。全面贯彻“司法行政讲政治、业务工作重党建”要求,强化党建引领业务,聚焦“五基三化巩固年”重点任务,深化“司法行政先锋党员”创建活动,实施组织力提升“三领行动”。建立健全有关制度机制,扎实推进“党旗领航.法治先锋”党建品牌创建活动,推进党建与业务“双促进”。(牵头部门:政工股;责任部门:局机关各股室、中心,各司法所)
二、纵深推进全面依法治区
5.持续强化党对依法治区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在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健全完善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机制,进一步充分发挥“一办三组”的作用,区委依法治区办定期向区委报告工作情况,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牵头部门:法宣股;责任部门:局机关各股室、中心)
6.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认真研究制定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强化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抓手,以实现“一完成一提升一协同”工作目标,清单式推动法治建设任务落实落地。筹备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总结“十四五”时期法治建设情况,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牵头部门:法宣股;责任部门:局机关各股室、中心)
7.全面完成“十四五”时期法治建设目标任务。对标对表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和“八五”普法规划,逐项梳理目标任务,认真查缺补漏、倒排工期、推动各单位各部门在10月前全面完成“十四五”时期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和“八五”普法规划任务,确保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和“八五”普法规划顺利通过自治区评估验收。开展法治兴宾建设规划(2026-2030年)编制工作,聚焦法治兴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梯次部署、纵深推进法治兴宾建设。(牵头部门:法宣股、行政执法监督股;责任部门:局机关各股室、中心,各司法所)
三、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
8.加快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健全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与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的协调联动机制,促进政府监督与部门监督、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有机结合,确保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开展。加强对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推进高素质行政执法监督队伍人才建设。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信息共享合作机制,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执法问题。(牵头部门:行政执法监督股)
9.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大力开展行政复议宣传,不断提高行政复议知晓度、认同度,年内至少开展一次进基层、进企业、进社区宣传活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用好用足调解和解、督促行政机关自行纠错、行政机关先行化解等机制,促进案结事了,年内案件调撤率不低于全区平均值,行政复议后被诉率要降低至10%以内。加强行政应诉监督和指导,常态化开展府院联动,持续降低行政诉讼一审败诉率,年内各行政区域行政诉讼一审败诉率要降低至5%以内。强化行政复议监督效能,加大个案监督力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意见书制度的作用,对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书、调解书、意见书的,应责令其限期履行,年内行政复议意见书、提醒函、建议书制发份数达本辖区行政复议案件直接纠错数15%。加强专业能力建设,积极开展行政复议业务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人员的办案能力。(牵头部门:行政复议股)
10.强化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持续做好2025 年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从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和备案审查,做到有件必审、有错必纠,不断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年内实现文件审查意见正确率95%以上,政府法律事务审查及时率100%,准确率95%以上,政府法律事务水平明显提升。[牵头部门:行政执法监督股]
11.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持续深化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推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牵头部门:行政执法监督股)
四、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
12.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涉及我区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广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推动律师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律师行业后备人才储备,充分挖掘现有的公职律师资源潜力,引导已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公务员申报公职律师,扩大我区律师队伍整体基数,政府机关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建立兴宾区国家机关履行普法责任年度报告制度,推动学习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全覆盖。[牵头部门:律师管理股、法宣股、行政执法监督股]
13.持续做好普惠性公共法律服务。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加强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服务,优化法律援助办理流程。全覆盖评估2024年以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力争优良率达50%以上,杜绝不合格案件。(牵头部门:法律援助中心)
14.推动律师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大律师执业权益保障力度,会同法院、检察院进一步完善便利律师参与诉讼机制,畅通律师向办案机关反映问题的渠道和途径。协调区市场监管局对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为法律服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牵头部门:律师管理股)
15.着力提升法治宣传教育质效。以开展“三大活动”、实施“四项攻坚”、推动“五个提升”(简称“345”工作思路)为抓手,全面完成“八五”普法规划任务、全力服务高质量发展,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质效。(牵头部门:法宣股;责任部门:局机关各股室、中心,各司法所)
五、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16.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质效。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和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攻坚年行动,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对排查出发生于2025年1月1日以前的重点矛盾纠纷,力争2025年实质性化解率不低于40%,对排查出发生于2025年1月1日以后的重点矛盾纠纷,力争做到当年发生当年全部实质性化解。(牵头部门:基层股;责任部门:局机关各股室、中心,各司法所)
17.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预防重新犯罪综合治理。成立工作专班,制定方案措施,全面摸清我区安置帮教对象底数,按照“一人一档”登记建档,加强刑满释放衔接,落实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强化日常帮教,实现动态管控,做好跨区域流动安置帮教对象帮教管理,对“人户分离”安置帮教对象实施“双列管”,协调有关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安置帮教对象落实安置帮扶政策,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工作质效。探索“司法所+派出所+律所”联动模式。(牵头部门:基层股;责任部门:各司法所)
18.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规范调查评估,对于拟适用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调查评估回复率达100%,把控社区矫正对象准入。深化拓展林业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成果,持续开展预防乱砍滥伐林木专项行动,实现在册滥伐林木罪社区矫正对象持续下降。统筹推进教育改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纠纷化解、法治宣传工作,加强与安置帮教工作的衔接,管制、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三类社区矫正对象解矫后,在全国安置帮教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率达100%、发起衔接率达95%以上、重点帮教对象发起衔接率达100%,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强化监管和教育帮扶,结合“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围绕“十三项”内容开展隐患排查,建立“三个清单”,落实风险研判制度,实行周报告、月分析、季调度工作机制。持续推进“三个结合”工作机制,强化重点时段重点人员排查管控,强化惩戒措施,及时完成自治区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五类”数据的录入,其中社区矫正对象档案录入率达100%,定位在线率保持在97%以上,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相关信息录入率达100%,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配比率分别不低于6%、70%。推进社区矫正质量提升两年行动,落实“所所联动”机制,深入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配合开展巡回检察。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发挥综治中心和村(居)社区作用,构建协同治理机制,持续开展“线上+线下”心理矫治工作,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入矫、矫中、解矫”三段式心理测评率达 96%以上、建档率达100%。通过购买社会服务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疏导和心理危机干预,实现对红橙码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干预率达100%,重点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咨询服务覆盖率达100%。结合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加强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帮扶。年内实现社区矫正对象不发生监管安全事件、不发生参与群体性事件、不发生重大负面舆情事件,重新犯罪率低于全区、全国平均水平。(牵头部门:社区矫正中心;责任部门:各司法所)
六、聚焦难点堵点攻坚突破
19.推动法治护航糖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建设。以高水平法治护航我区糖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促进蔗农增收、糖企增效、供给安全,为全面提升我区糖业产业综合竞争力提供坚强法治保障。深入落实《来宾市法治护航糖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建设方案》,凝聚优势资源和各部门力量,配合来宾市完成凤凰镇法治护航糖业高质量发展示范点建设,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打造法治政府建设优质项目。(牵头部门:法宣股;责任部门:基层股、行政复议股,各司法所)
20.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明确行政检查主体,清理和公布行政检查事项,优化行政检查方式,减少入企检查频次,严格行政检查标准、程序,严格控制专项检查,规范行政检查行为,加大对乱检查的查处力度。(牵头部门:行政执法监督股)
21.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根据国务院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重点聚焦四类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地区开展整治。对执法问题较为突出的自然资源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提高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增强执法权威和公信力。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涉企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排查整治涉企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牵头部门:行政执法监督股;责任部门:各司法所)
22.开展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试点工作。创新青年律师培养方式,开展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试点工作,切实增强青年律师的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引导青年律师立足实际、深入基层,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助力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牵头部门:律管股)
七、不断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
23.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加强司法所制度建设,规范司法所工作流程和文书格式,加强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不断提升司法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牵头部门:基层股;责任部门:局机关各股室、中心,各司法所)
八、锻造过硬司法行政铁军
24.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把握舆论导向。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履行 “一岗双责”。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每季度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形势,制定工作措施。强化对兴宾区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的管理,严格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发布内容积极健康、准确权威。加强对法律服务行业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引导律师、法律工作者等依法依规执业,维护司法行政系统良好形象。建立健全舆情监测、分析、处置机制,加强对涉司法行政舆情的实时监测和预警。针对突发舆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主动发声、正面引导,回应社会关切,防止舆情发酵升级,维护社会稳定。(牵头部门:政工股;责任部门:局机关各股室、中心,各司法所)
25.强化干部作风建设。践行“忠勇慎勤”,加强队伍作风建设。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反思整改、提升能力、转变作风”专项行动等活动,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不断深化警示教育,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进一步加强干部日常监管,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实效。(牵头部门:政工股;责任部门:局机关各股室、中心、各司法所)
26.加强提升干部素能。开展兴宾区司法行政系统能力提升活动,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学法用法、业务能力培训。结合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案件处理、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司法行政工作的具体业务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干部综合素质能力。开展重点岗位轮岗交流,让干部在不同岗位上学习、历练,成为“多面手”,锻造业务过硬队伍。[牵头部门:政工股;责任部门:局机关各股室、中心,各司法所]
27.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严格落实选人用人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加强干部轮岗交流和年轻干部培养使用,牢固树立“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的鲜明导向,深入推进平时和年度考核工作,强化结果运用,增强干部创先争优意识,激励干部强实干、抓落实,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牵头部门:政工股;责任部门:局机关各股室、中心,各司法所)
名词解释
1.“一完成一提升一协同”:实现“十四五”时期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八五”普法规划等系列规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核心指标稳步提升,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与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互协同。
2.开展“三大活动”开展民族法治宣传月活动、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等重点法律宣传主题活动、开展服务中心工作系列法治宣传活动,
3.实施“四项攻坚”: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任务攻坚行动、实施突出问题领域普法攻坚行动、实施基层依法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普法基础保障攻坚行动。
4.推动“五个提升”:提升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质效、提升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质效、提升乡村普法质效、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普法质效、提升普法责任制落实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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