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兴宾区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20年01月13日 |
| 标 题:来宾市兴宾区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关于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自然减员核查工作的通知(兴移发〔2020〕2号) | |
| 发文字号:兴移发〔2020〕2号 | 发布日期:2020年0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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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为加强我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工作的管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自然减员管理暂行办法》(桂发改农经〔2013〕1356号)文件要求,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村委和村民小组开展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自然减员人口核定工作,区移民局负责后期扶持人口自然减员核定指导、督促、复核、汇总等工作,后期扶持人口自然减员核定成果经区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各有关乡(镇)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在扶持期内,对登记到户到人的后期扶持人口,以移民户为单位实行动态管理,移民户出现人口增加的不增加后期扶持人口指标,移民户出现自然减员的,后期扶持人口指标予以核减,即“增人不增,减人要减”,对后期扶持人口自然减员每年核减一次。
(二)在后期扶持期内,移民后期扶持人口自然减员包括:
1、户口转为非农业性质的;
2、扶持对象死亡的;
3、其它不再符合纳入后期扶持范围条件的。
(三)对移民村民小组核减出来的自然减员人员的后期扶持资金,实行村级集体专户存储,专账管理,资金用于村小组内的人畜饮水、农田水利设施等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二、工作时间要求
请各有关乡(镇)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做好移民人口自然减员核查工作,务必于2020年2月15日前完成核查工作(填写附件1),核查成果经公示后,将统计上报到兴宾区移民局,纸质1份(盖政府公章),电子版1份(移民局邮箱xbqymj588@163.com),电话:4286588。以便上报区人民政府、市移民局。
附件:1.兴宾区2019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自然减员情况表
2.《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自然减员管理暂行办法》(桂发改农经〔2013〕1356号)
来宾市兴宾区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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