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来宾市兴宾区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2023年05月25日 |
| 标 题:来宾市兴宾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兴宾区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兴卫健发〔2023〕5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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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疗卫生机构:
现将《兴宾区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来宾市兴宾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兴宾区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方案
根据《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宾区创建自治区健康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兴政办发〔2022〕22号)的文件要求,为深入落实“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战略,进一步推动卫生系统健康促进工作,营造健康的就医环境,不断提升全民健康素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兴宾区健康促进工作的城乡均衡发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其示范作用,提高场所内人群的健康素养水平。推动兴宾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均衡发展和整体水平的提升。
二、总体目标要求
全面开展“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引导区内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结合我区实际,2023年全区实现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成全覆盖。
三、创建无烟医院评价标准
(一)基本要求。
1.成立控烟领导组织,将无烟机构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规划;
2.建立健全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3.所属区域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室内完全禁烟;
4.各部门设有控烟监督员;
5.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和教育;
6.明确规定全体职工有履行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
7.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
8.所属区域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
9.无烟医院在此基础上还要符合以下标准:
10.医务人员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对吸烟者至少提供简短的劝阻指导;
11.在相应科室设戒烟医生和戒烟咨询电话。
(二)宣传工作。
1.在医院大楼的主要入口处设置明显的制止吸烟警示牌,在门诊候诊大厅、接诊室、病房走廊、手术室、办公室、值班室等处张贴悬挂禁烟标志;医院室外环境配置吸烟危害安康的警示标语牌。
2.开展以控烟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如讲座、咨询等。
3.每年为医务人员及社区吸烟人员安排吸烟危害性与戒烟方法的讲座,新职工上岗安排控烟教育培训。
4.作为人类安康的维护者,医务人员应当在控制烟草危害工作中发挥作用,做好表率,承担控烟吸烟的任务,在诊疗活动向病人及家属口头宣传吸烟的危害性,积极劝阻在禁烟区域内的吸烟行为。
5.导诊台、住院处摆放控烟宣传资料供取阅。
6.院内制止放烟具物品及张贴派发各种形式的烟草广告和宣传资料。
(三)禁烟区域。
医院内所有室内场所,包括候诊区、急诊室、治疗区、病房、手术室、值班室、会议室、行政后勤等各科室。
(四)强化控烟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价标准,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将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日常工作,推动控烟工作经常化、制度化。鼓励把无烟环境建设纳入本单位管理政策,充分调动全院职工、患者、家属等建设无烟环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劝阻技巧、戒烟服务等业务培训。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健全首诊询问吸烟史制度,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提供戒烟咨询服务。
四、创建时间安排
依照《健康促进医院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健康促进医院创建工作,完善促进工作制度,创建健康环境,提高职工健康技能,提供健康服务,开展自主创新工作。
第一阶段:工作启动阶段(2023年5月至7月)。各医院制定创建工作计划,安排部署创建工作。正式启动创建兴宾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要着重做好创建的宣传发动工作,营造创建氛围。深入宣传创建无烟医疗机构的重要意义,让全体职工知晓创建工作,转变观念。
第二阶段:申报创建阶段(2023年9月)。无烟医院现场评分,开展创建申报工作,并收集整理好相关档案资料,确保各项工作指标达到自治区无烟医疗机构评分标准。
第三阶段:材料提交阶段(2023年10月)。各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根据自治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的标准,收集整理好相关档案。资料一式三份(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申报表、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分表),并报送兴宾区创建自治区级健康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四阶段∶评估迎检阶段(2023年11月)。无烟医疗机构对照标准查漏补缺,完善相关资料档案,总结工作经验,做好迎检相关准备工作,迎接市、自治区考核验收。
附件∶1.无烟医疗机构申报表
2.无烟医疗机构考核评分表
3.无烟××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制度模板
4.无烟××管理规定模板
5.禁烟标识张贴及室外吸烟区设置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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