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来宾市兴宾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3年12月12日 |
| 标 题:来宾市兴宾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风险和事故地企联动应急救援“叫应”机制及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紧急情况停产撤人规定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兴安委办〔2023〕18号 |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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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矿山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做好非煤矿山灾害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及时报告和出现事故征兆等紧急情况及时撤人工作的通知》(矿安〔2023〕6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西局关于印发〈全区矿山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应急发〔2023〕35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区矿山重大风险和事故预警信息发布及时、责任清晰、叫醒精准、响应有效、防范到位,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来宾市兴宾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来宾市兴宾区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风险和事故地企联动应急救援“叫应”机制》和《来宾市兴宾区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紧急情况停产撤人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来宾市兴宾区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风险和事故地企联动应急救援“叫应”机制
2.来宾市兴宾区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紧急情况停产撤人规定
来宾市兴宾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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