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来宾市兴宾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 成文日期:2024年03月23日 |
| 标 题:来宾市兴宾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调整充实来宾市兴宾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兴防指〔2024〕3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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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鉴于兴宾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来宾市兴宾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成员进行调整,并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和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挥部组成人员
指 挥 长 :唐彦乐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常务副指挥长:韦善东 区政府副区长
梁锡联 区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兴宾分局局长
韦艳林 区政府副区长
副 指 挥 长: 陈福舟 区政府办副主任
覃 斌 区政府办副主任
卓天锋 区政府办副主任
曾德潜 区政府办副主任(挂任)
黄艺苑 区应急局局长
李奕均 区水利局局长
秘 书 长: 黄艺苑 区应急局局长
成 员: 韦 述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江家善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兼)
刘连春 区人武部副部长
莫世红 市公安局兴宾分局副局长
韦明壮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罗小巧 武警兴宾中队队长
覃 柯 共青团兴宾区委书记
覃 锋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韦贤邦 区住建局局长
卓丕贺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郑传伟 区气象局局长
莫淑茜 来宾水文中心站站长
蓝 威 区政数局局长
招 禅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韦 燕 区教育体育局局长
蓝保雄 区发改局局长、粮食局局长(兼)
韦 诚 区民政局副局长
黄 杰 区财政局局长、金融办主任(兼)
莫国光 区经贸局局长、科技局局长(兼)
麦 荣 区卫健局局长
胡 峰 区林业局局长
覃华丽 区机关事务局局长
杨海峰 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兼)
覃业斌 区农机中心主任
左司阳 区供销联社主任
杨儒才 区应急局副局长
韦 兰 区水利局副局长
余桂香 区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
白克斌 兴宾供电局副总经理
付 彬 来宾海巡执法大队大队长
韦 枫 柳州航道养护中心来宾分中心主任
邓立邦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来宾石油分公司安全环保质量部主任
黄 嘉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副总经理
高 翔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副总经理
卓 毅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来宾市分公司网络维护部总经理
刘志军 南宁工务段来宾线路车间主任
李 澧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来宾中心支公司部门经理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指办”),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负责指挥部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黄艺苑同志担任。今后,指挥部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指挥部办公室提出,不涉及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变动的,报指挥部审批后行文调整。
二、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兴宾区委组织部:组织发动党员干部参加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督查各级行政首长防汛抗旱责任制落实情况,掌握党政领导干部、基层党员在抗洪抢险、抗旱救灾一线工作中的履职表现及遵守防汛抗旱纪律情况。
兴宾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宣传报道、新闻发布和舆情管控工作。组织协调新闻媒体配合做好防汛抗旱防台风宣传报道,正确引导舆论;协调指导发生灾情的地方和相关部门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兴宾区人武部:负责组织指挥所属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和协调驻友邻部队执行抗洪抢险工作,参与营救受困群众、转移物资的急、难、险、重等任务。
共青团兴宾区委:负责动员、组织共青团员和青年,加入应急青年志愿服务队、青年突击队,在当地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领导下,积极参加防汛抗旱工作。
兴宾区红十字会:参与灾区救灾相关工作,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参与国内外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发放和管理。
兴宾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兴宾区防灾减灾救灾规划和防汛抗旱专项规划编制。组织编制重特大洪涝干旱台风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审核重要基础设施、重点工程除险加固建设项目并协调实施;做好灾区市场物价监测和管理,保持灾区市场物价稳定;协调保障灾区粮食供应,组织做好区级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工作,根据市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运。
兴宾区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指导、检查、通知各类学校做好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建立应对台风、暴雨、洪水停课避险机制和措施方案;组织各类学校落实防灾避险措施;组织开展防汛抗旱防台风教育进学校、进课堂以及防灾减灾知识的普及教育;指导、监督各类学校做好危漏校舍加固和师生安全防范工作,及时掌握并提供学校受洪涝灾害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工作。
兴宾区经贸局:负责全区企业防汛安全工作。
兴宾区民政局:负责对应急期救助、过渡期救助和冬春生活救助后基本生活仍存在较大困难的受灾群众开展基本生活救助。
兴宾区财政局:负责统筹资金支持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
兴宾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水旱灾害应对工作。组织和指导因降雨引发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配合水利局做好山洪及次生灾害监测预警;协助应急局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指导干旱灾区开发利用地下水源;根据防灾救灾需要协助区人民政府解决采取紧急措施所需的取土占地问题。
兴宾区林业局:负责全区林业系统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加强对林场及林业经营者、从业人员的防灾安全监管;组织林业灾情调查核实,指导林业防御水旱灾害和灾后林业救灾恢复生产工作;组织协调防汛抢险和防台风所需林木的储备和应急调用。
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督促、指导城市排水设施建设、运行、维护,落实城市排水防涝应急处置措施;督促、指导灾区城市应急供水、供气以及抢险工作;督促、指导组织危旧房屋、施工现场、城市易涝点等隐患排查和整治,落实应急转移预案和措施;指导城乡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检查市政公用设施、在建高层建筑、城市危旧房屋等部位的防台风、防风暴潮准备工作。
兴宾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所辖水运和公路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督促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做好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受灾损毁交通设施抢修工作,全力保障公路水路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线路的畅通;做好抢险救灾人员、物资及转移灾民所需道路运输运力的协调和保障工作。
兴宾区水利局:承担洪水期间江河、水库(水电站、沿河泵站)、山洪危险区等防汛抗旱形势会商、防汛抗旱责任制落实、水工程和山洪灾害安全隐患排查等兴宾区防汛办部分日常工作。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江河水情旱情监测预报预警和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组织、指导山洪灾害防治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组织、指导河道、水库、水电站、闸坝等水工程管理单位开展汛期巡查,发现险情,立即采取抢护措施并及时向防汛指挥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组织指导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建设,督促完成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专业技术支撑工作。
兴宾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种植业、畜牧业和渔业领域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指导抢收成熟农作物;收集、整理和报告洪涝、干旱、台风灾害对农业生产造成的灾情信息;指导农业生产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推广应用农业生产抗旱救灾和农业节水技术;组织区级粮食应急种子储备和区域性应急调用安排。
兴宾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全区旅游行业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及时发布灾害天气预警及安全提示信息,提醒旅行社暂勿组团前往受灾地区;督促旅游景区按照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部署和要求,及时做好游客撤离工作。负责指导广播电台、电视台及时向公众发布兴宾区防指防御指令和气象、水文、海洋预报预警信息,做好防汛抗旱防台风新闻宣传报道工作;指导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抢修、恢复工作。
兴宾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调度全区医疗卫生力量参与卫生应急救援。组织、指导受灾地区紧急医学救援和灾后防疫等工作,调配医疗卫生物资支援抢险救援工作;组织心理卫生专家开展心理咨询救助。
兴宾区应急管理局:承担区防汛办日常工作,负责综合指导协调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编制区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组织编制兴宾区防汛抗旱工作方案、应急预案,指导各相关部门编制专项方案、预案;建立统一的水旱灾害应急管理信息平台;组织协调重大、特别重大水旱灾害抢险和应急救援工作,指导组织抢险救援队伍、调运抢险物资、险情巡查、应急处置、转移安置受洪水威胁人员、救援被围困人员;组织核查灾情,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组织、协调灾区救灾和救助受灾群众;组织指导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救援装备配备,统筹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和救灾物资调运工作;依法监督、指导、协调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对矿山、尾矿库安全度汛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兴宾区政务和大数据发展局:负责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的大数据支撑,协调相关部门单位提供公共和专业数据资源,并依托兴宾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共享。
兴宾区机关事务局:负责协调安排好防汛抗旱救灾日常工作开展所需车辆,防灾救灾检查、督查人员所需车辆。
兴宾区供销联社:按区防指要求代储存或采购防汛抗旱救灾物资,确保防汛抗旱所需材料物资的货源信息、数量及质量等。
兴宾区农机中心:做好防汛抗旱所需的农机服务工作,根据区防指要求,及时组织、调配农机产品投入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推广农机防旱科技措施的应用。
市公安局兴宾分局:负责水旱灾害应急处置期间安全保卫和交通管控工作。参与抢险救灾工作,维持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防台风物资以及破坏防洪抗旱工程、气象水文测报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灾害影响地区道路交通管制、交通疏导和车辆分流,保障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协助组织危险地区群众安全转移。
兴宾区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测预报预警工作。组织暴雨、干旱、台风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及信息报送、发布工作,为防汛抗旱防台风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发布全区雨情,开展暴雨灾害气象风险预测、分析、评估工作;组织人工影响天气有关工作。
兴宾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指挥消防救援队伍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协助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动员各类社会救援力量参加救援工作;协助区人民政府维护抢险救灾秩序,转移危险地区人员;参与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抢险工作。
兴宾供电局:负责所辖输变电设施安全运行,保障电力供应。做好受灾地区供电工作,优先安排防汛防台风抢险紧急用电和抗旱用电;及时组织抢修受损的电力线路,保障电网的安全运行;灾后电力设施恢复重建工作。
来宾水文中心站:负责江河水情监测和预测预报预警工作。组织江河洪水的监测预报预警及信息报送、发布工作;开展区域旱情的监测及水文干旱的预警;发布全区江河水情,开展江河水量预测、分析、评估工作,为防洪抗旱调度提供技术支持。
武警兴宾区中队:负责组织武警部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协助区人民政府维护社会治安,转移危险地区人员;参与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抢险工作。
桥巩水电站:负责桥巩水电站应急预案响应的启动以及主汛期的防洪泄洪调度工作,向可能受水电站蓄洪、泄洪或溃坝洪水影响的上、下游电站,相关区域和单位发出防御预警或转移警报;负责桥巩水电站枢纽工程的险情灾情或溃坝洪水造成的险情灾情的信息收集汇总;负责组织做好桥巩水电站防汛抢险的后勤保障、抢险物资储备及防洪抢险队伍的建设以及防洪抢险的应急处突工作。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工务段来宾线路车间:负责所辖铁路各单位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组织做好因灾受阻旅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做好抢险救灾队伍和物资设备的紧急铁路运输工作;督促落实受灾损毁铁路抢修等有关工作。
来宾海事局海巡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内河通航水域和沿海水域交通运输船舶的防汛、防台风工作,发布相关预警和航行通(警)告;督促交通运输船舶经营人或所有人落实防汛防台风主体责任,做好船舶防汛防台风工作;汛期、台风期间,组织、做好水上交通管制,保障水上交通秩序。落实广西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职责,组织协调指挥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柳州航道养护中心来宾分中心:负责辖区航道的通航安全保障工作,协助区人民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通信部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来宾市分公司网络维护中心):负责通信系统工程的防洪安全,以“防汛优先”原则确保通信畅通,确保山洪监测预警平台等设备的正常使用。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来宾石油分公司: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抗旱抢险用油供应。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来宾中心支公司:负责保险机制的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等功能,负责自然灾害防灾减灾保险理赔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防汛抗旱防台风全面工作,组织编制度汛、抢险预案,做好辖区内河流的清淤清障、抢险队伍组建和防汛抢险物资储备工作;制定预警措施和群众避险撤离方案,确保辖区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工矿企业安全度汛。
其他非成员单位和涉及的行业主管部门依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应急工作。
三、指挥部工作机制
区防指办下设综合协调组、监测预警组、指挥调度组、洪水调度组、综合减灾组、新闻宣传组、科技信息组、救灾保障组等8个工作组, 工作组人员从对应部门抽调,各工作组组长由区防办提出,经区防指领导同意,由区防指办任命,在区防指办统一领导下开展防汛抗旱工作。
(一)工作分组
1.综合协调组
组长:陈福舟
成员:卓丕贺、韦贤邦、覃华丽、杨儒才
工作职责:负责区防办日常具体工作,平时以区防办名义对接市防办、市应急局相关部门、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督导各乡(镇)、街道及区指挥部成员单位落实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首长责任制为核心的防汛抗旱责任制等综合事务。
2.监测预警组
组长:郑传伟
成员:莫淑茜、韦 兰、覃 锋
工作职责:负责密切关注天气形势和汛旱情变化和气象、水文、山洪、地质灾害重点隐患监控点等监测预警信息,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等。
3.指挥调度组
组长:黄艺苑
成员:招 禅、韦 燕、麦 荣、白克斌
工作职责:负责指挥部汛期值班值守工作,及时接收水旱及因水旱灾害引发的次生灾害等灾害预测预报信息,并根据有关会商和统计结果,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组织会商分析、指挥调度工作。
4.洪水调度组
组长:李奕均
成员:付 彬、韦 枫、邓立邦
工作职责:负责汛期江河、水库(水电站)、涵闸、防洪泵站、堤防等水工程的洪水调度工作。
5.综合减灾组
组长:刘连春
成员:韦明壮、罗小巧、韦 述、李 澧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修订区本级应急预案,指导协调各乡(镇)、街道、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编制修订防汛抗旱有关应急预案,指导进行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6.新闻宣传组
组长:江家善
成员:覃业斌、左司阳、余桂香、蓝 威
工作职责:负责防汛抗旱新闻宣传工作,对接宣传部门、主要新闻媒体、区委组织部,组织开展防汛宣传、防灾减灾救灾报道,组织开展每年的“防汛宣传季”活动。
7.科技信息组
组长:莫国光
成员:黄 嘉、高 翔、卓 毅、刘志军
工作职责:负责牵头建立健全台风和水旱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建设水旱台风等灾害业务综合分析平台(监测预警系统、移动指挥系统)建设;协调各乡(镇)、街道及指挥部成员单位防汛抗旱信息共建共享。
8.救灾保障组
组长:蓝保雄
成员:黄 杰、胡 峰、莫世红、杨海峰
工作职责:负责及时收集统计、核查并上报水旱灾情,提出救灾物资储备补充、救灾救助建议方案等。
(二)指挥部领导工作职责
1.指挥长:组织、指挥全区防汛抗旱工作。主持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全体会议,研究部署防汛抗旱工作,决策重大事项。
2.常务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组织、指挥、协调全区防汛抗旱工作。
3.副指挥长(区委办、区政府办副主任):协助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督促落实各项防汛抗旱工作。
4.副指挥长(区应急局局长):负责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组织防汛抢险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5.副指挥长(区水利局局长):负责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实施重要水工程调度,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6.秘书长:协助副指挥长分管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组织防汛抢险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三)工作规程及机制
1.会议召开
(1)全体会议: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全体会议一般每年主汛期前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增加召开。全体会议由指挥长主持。
(2)专题会议: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召开强降雨防范、台风防御、抢险救援、灾后水毁修复、抗旱救灾等专题工作会议,部署相关工作,由副指挥长主持。必要时,由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主持。
(3)会商会议:Ⅳ级响应期间,副指挥长组织会商;Ⅲ级响应期间,副指挥长或常务副指挥长组织会商;Ⅱ级响应期间,指挥长或委托常务副指挥长组织会商,必要时,提请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汇报并作出工作部署;Ⅰ级应急响应期间,指挥长组织会商,必要时,提请区委、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汇报并作出工作部署。
2.响应决定
(1)响应启动:应急响应启动由区防办提出建议,报常务副指挥长审核、指挥长决定。
(2)响应调级:应急响应等级的提级或降级由区防办提出建议,报常务副指挥长审核、指挥长决定。
(3)响应终止:应急响应终止由区防办提出建议,报常务副指挥长审核、指挥长决定。
3.应急值守
汛期区防指办实行区应急管理局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全天候24小时值班值守;Ⅳ级响应期间,副指挥长轮流带班;Ⅲ级响应期间,常务副指挥长轮流带班 ;Ⅱ级响应期间、Ⅰ级响应期间,指挥长带班,必要时区长、区委书记到区防指办调度指挥。
4.信息报告
(1)工作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期间,区防指办及时将相关汛(旱)情、灾情及防汛抗旱工作部署、落实等情况报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
(2)突发事件报告:堤防发生决口和重大险情、主要支流重要堤防发生决口、中小型水库发生垮坝、突发性洪涝灾害造成人员伤亡、重要基础设施因洪涝灾害引发安全事故等信息,区防办接到情况报告后立即报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并报区委、区政府值班室。
5.指挥协调
(1)督查指导:应急响应期间,区领导及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需要派出工作组赴包片驻点乡镇,协助、指导防汛抗旱工作,由区防办提出建议,报指挥长决定。根据工作需要,视情提请区委、区政府派出督查组到各地督查防汛抗旱减灾工作。
(2)指挥调度。
工程调度:现行规定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调度的重要水工程,当涉及行蓄洪区运用、堤防弃守、水库拦洪错峰或突发重大险情应急调度时,由区水利局提出调度建议,并报常务副指挥长审核、指挥长决定。
抢险调度:当突发重大及以上事件时,副指挥长召集会商,作出决策部署。必要时,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召集会商。
应急动员:Ⅱ级、Ⅰ级应急响应期间,经指挥长决定,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可依法宣布部分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
现场指挥:当重要防洪工程发生重大及以上险情时,指挥长视情决定成立现场抢险指挥部,提请区委、区政府指派区领导担任现场指挥长,统一组织指挥抢险工作。
物资调度:需要动用区级防汛抗旱物资时,由区防办商区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提出建议,报常务副指挥长审核、指挥长决定。
应急救援力量调度:根据险情、灾情和地方请求,区应急局协调组织防汛抢险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报经指挥长同意,按规定程序申请驻区部队参加地方抗洪抢险。
6.信息发布
(1)应急响应期间,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防办通过媒体对外统一发布汛(旱)情和抗洪抢险、抗旱救灾行动情况,其中重要信息报指挥长审签。
(2)Ⅲ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期间,经常务副指挥长同意,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适时在区主流媒体发布《汛(旱)情通告》。
(3)Ⅱ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期间,经指挥长同意,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视情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
7.调查评估
应急响应终止后,指挥长视情决定由区防办组织对重大洪涝灾害处置进行调查评估,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来宾市兴宾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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