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来宾市兴宾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4年05月20日 |
| 标 题:来宾市兴宾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成立来宾市兴宾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专班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兴安委〔2024〕2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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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按照国家、自治区、来宾市关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部署要求,为全面加强对全区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扎实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组建来宾市兴宾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从区应急、住建、交通、市场监管、公安交警、消防救援、农业农村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一、工作专班组成
组 长:黄艺苑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常务副组长:黄景阳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副 组 长:蒙文诺 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大队长
成 员:莫惠屹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监站副站长
李 将 区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股长
王建军 区交通运输局安监股干部
曾 惠 区农业农村局质安股干部
聂燕飞 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救援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张裕恩 市公安局兴宾分局治安大队民警
罗文景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三大队合署辅警
韦宜静 区应急管理局综合协调股(调查统计股)副股长
覃 敏 区应急管理局综合协调股(调查统计股)副股长
李 忠 区应急管理局危化股工作人员
陆振宁 区应急管理局矿管股工作人员
苏锦恒 区应急管理局人教股工作人员
罗本贤 区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工作人员
各子方案所在单位相关股室各1名联络员。各子方案所在单位相关股室联络员和区应急管理局有关股室联络员不集中办公,负责提供相关材料和参加有关重要会议等工作。
二、工作专班办公地点
兴宾区人民政府东面附楼二楼应急管理局205办公室。
三、工作专班主要工作职责
(一)统筹协调推动全区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日常工作,负责与兴宾区安委会办公室、全区各乡(镇)、街道,兴宾区各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络、承办会议、文字综合、数据汇总、资料汇编等日常工作。
(二)统筹调度、定期收集各地、各重点行业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信息,全面了解掌握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
(三)负责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季度通报、定期报告、阶段性报告和工作总结报告等工作。
(四)负责对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重点难点开展调研督导、分析研判,形成专题报告。
(五)负责根据领导指示批示要求和重点工作任务,组织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专项督导。
(六)负责对问题突出、隐患集中的地区和单位,发出工作督促函,必要时挂牌督办;指导各乡(镇)、街道,兴宾区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对工作不扎实、不深入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警示曝光。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工作制度
1.专班例会制度。根据需要召开工作专班全体成员例会,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听取各组员根据分工负责的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总结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做法,研究解决工作存在问题、跟进措施和意见建议。
2.信息报送机制。统筹调度、定期收集各乡(镇)、街道和兴宾区各有关部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信息和数据,全面了解掌握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和自治区安委办、来宾市安委办,以及区委、区人民政府工作要求,收集、审核相关数据信息材料准时报送。同时向区安委会领导报送有关工作动态和重要信息。
3.季度通报制度。原则上每季度对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展情况进行一次集中通报,既肯定成绩、鼓励先进,及时推广各乡(镇)、街道,兴宾区各有关部门工作做法及成效,查找差距、鞭策后进,明确行动方向,推进工作落实落细。
4.形势分析制度。针对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以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特别是针对重点行业领域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进行分析研判。
5.宣传报道制度。指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新闻宣传工作,促进同步发声、同频共振。推动在报纸、网络、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播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有关新闻,做好正反两方面宣传与曝光,滚动式全方位报道全区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情况。
6.教育培训制度。督促各乡(镇)、街道和兴宾区有关部门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推动危险化学品、石油天然气开采、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推动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7.督导检查制度。督促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业领域进行督导检查。视当前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特别是相关行业领域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以及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进展情况,视情况开展综合督导检查或明察暗访。
8.挂牌督办制度。对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中发现跨部门、跨地区、整改难度较大,相关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完成较困难的重大隐患,由工作专班根据自治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监督管理办法实行挂牌督办,督促有关地方政府及部门和企业制定整改治理方案,确保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
9.协调联络。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明确1名联络员,工作专班要加强与联络员沟通联络,及时传达区安委会决策部署和领导指示批示精神,掌握全区三年行动工作动态,统筹协调工作中碰到的难点、堵点,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任务。
10.责任倒查机制。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安全监管执法监督检查中,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的要求,对明显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工作专班将依据相关规定,报请区委、区人民政府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部门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的,督促区级相关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实行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一案双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一百八十日内三次或者一年内四次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提请属地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因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督促当地人民政府依法启动事故调查,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1.资料归档制度。工作专班人员要加强资料台账档案管理,将各相关部门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进展情况资料台账及时整理归档。
来宾市兴宾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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