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来宾市兴宾区征地搬迁安置工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3年12月29日 |
| 标 题:来宾市兴宾区征地搬迁安置工作办公室关于股室整合及职能调整的通知(兴征办发〔2023〕7号) | |
| 发文字号:兴征办发〔2023〕7号 |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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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各股(室):
根据工作需要,经办班子研究决定:对本办所有股室进行整合并进行股室职能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区征地办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秘书股。负责协助办公室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本办公文收发、传阅、复转、整理、归档,发文核稿、打印及密级公文管理、清退工作;负责本办印鉴、档案、信息管理;负责本办及区政府交付本办的各种征地搬迁安置等相关重要综合性文稿起草;组织征地搬迁项目批后实施的相关文告发布工作;负责起草工作计划、报告、总结、文件、有关会务组织及文印工作,负责本办公务用车、后勤事务管理、对外联系、接待及其他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本办的思想政治工作及干部队伍管理;协助党支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负责处理行风建设方面的群众举报信件;负责组织开展与挂点街道社区的相关活动;负责统筹本办精神文明建设、民族团结、统战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信访股。负责对群众的来信来访接待及政策宣传、解释工作,按规定处理、上报、回复相关材料;负责定期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及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负责做好信访统计工作,及时上报信访工作开展情况;对接并协助法律顾问,处理征搬工作涉诉问题等。
(三)征地社保股。负责市本级及区级各征地项目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负责审核被征地农民的失地面积和符合享受养老保险补贴条件的对象名单、人数及人均征地面积;负责解答相关业务问题,指导并配合乡镇(街道)做好被征地农民的政策宣传和参保动员工作。
(四)征地搬迁股。具体负责对全区征地搬迁安置工作政策法规进行调研,提出政策性建议和意见;负责对接上级相关单位(部门)和用地单位(业主)收集项目用地批文、征地公告、用地红线图、项目地块图和地亩表;根据区政府要求及项目征地搬迁安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业务、政策学习培训,具体承担项目建设涉及的征地搬迁工作职责。
(五)核算股。负责做好征搬项目土地、青苗及房屋等附着物补偿核算工作。
(六)安置股。做好被征地搬迁群众安置计划;掌握各安置小区的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做好安置房的安置规划、管理(包括协调解决安置房物业管理费的问题、安置房维护等);做好临时过渡安置工作,包括过渡住房补助费的请款、审核等相关工作;及时与各单位、各股室做好各个项目的对接,做好各项目安置人员的身份核查等相关工作;做好失地农民过渡生活补助费的审核发放等相关工作。
(七)重大项目督查股。负责对重大项目的事务性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工作。
(八)财务股。负责办公室日常财务、财务预算管理、拨入经费管理、支出管理、财务统计等工作;负责项目征地搬迁用款计划、年度计划、财务结算、财务年审和协调业主支付征地搬迁费用等财务工作;协调做好项目征地补偿安置经费的发放以及本办后勤工作;负责按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管理好征地搬迁安置经费;负责做好征地搬迁补偿款及安置有关款项的发放工作。
特此通知。
来宾市兴宾区征地搬迁安置工作办公室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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