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2022年02月25日 |
| 标 题:关于印发《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兴住建字〔2022〕6号 | 发布日期:2022年0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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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各股(室)、二层单位,兴宾区各在建工程:
为进一步落实2022年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有效开展。现将《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2月25日
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大事故有效遏制,特别重大事故根本杜绝,全区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为建设美好新来宾营造安全稳定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 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的范围是辖区内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二、检查时间
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22年3月10日,具体时间和行程由各检查组自行安排。
三、检查内容
(一)建筑工地施工安全、施工现场消防、地质灾害检查
1.各参建单位是否制定本项目安全施工、地质灾害防治专项方案,制定的专项方案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2.对各项目的安全施工、地质灾害防治专项方案及有关要求进行检查。
3.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4.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措施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5.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临时消防设施、临时疏散通道、临时消防救援场地情况。
6.重点检查在建项目活动板房材质(办公场所、宿舍)是否达到A级防火标准,检查工人宿舍内是否存在在板房内使用煤气罐、煤气灶等炊具,是否存在通铺现象以及电线敷设是否违规;检查施工现场防火设施布置情况;检查现场易燃建材(安全网、保温隔热板等)堆放情况、现场易燃建材堆放处是否有灭火设施、进行钢筋电渣压力焊时防火措施等情况;督促施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检查开展自查自纠情况。
(二)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治理情况检查
重点治理施工现场以下7个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
1.项目安全组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建立、定期考核制度及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安全投入资金保障等情况。
2.安全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制度建立、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施工管理人员年度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3.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方案审核论证审批等情况。
4.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负责人对相关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针对性及操作性等情况。
5.隐患排查治理。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及执行、事故隐患整改“五落实”(落实整改目标、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资金)及闭环管理等情况。
6.现场安全管理。对分包单位带班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施工起重机械管理、施工升降机管理、施工用电管理、洞口及临边防护、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7.应急管理。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救援组织及人员、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定期应急演练等情况。
(三)建筑市场行为检查
1.建设项目是否按照程序办理报建报监手续,是否存在未报先建等情况。
2.检查各方主体履职及履职情况。
3.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是否按照桂建管〔2017〕6号和桂建管〔2011〕8号文件要求开展节后复工检查、履行项目部周检、分公司月检及公司季检等情况。
(四)质量安全检查
1.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和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
2.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的施工安全行为。
3.工程实体质量和现场施工安全状况。
4.对工程实体质量和现场使用的主要建材进行监督抽查、抽测。
5.建设工程安全防护(高处坠落专项)检查。
6.模板支架安全专项检查。
(五)重大危险源落实专人负责情况
重点检查高层房屋建筑的深基坑、人货梯、施工临时用电、悬挑外架、临边防护、活动板房等重大危险源是否落实专人负责及是否有效识别重大危险源。
(六)2022年上半年施工总承包和监理企业现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关于发布2022年上半年施工总承包企业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指标的通知》暨《关于发布2022年上半年监理企业现场履职行为评价指标的通知》工作要求,我局将按要求对辖区内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监理企业现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进行评价。
四、成立检查小组
组长:覃凤关 区住建局副局长 组员:韦武澎 区住建局建管股股长
徐 良 区质监站站长
阳小军 区质监站副站长
莫惠屹 区质监站副站长
检查人员由建管股及质监站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和相关信息、总结报送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检查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开展本次检查工作,实事求是,严格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认真填写检查表格,对工程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描述做好记录;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质量安全隐患,检查组应及时分别下发书面整改通知书和执法建议书,收集整改汇报材料。
(二)受检单位在接受检查时,建设单位现场代表、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监理单位总监及现场监理员应到场配合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准备好工程相关资料在现场备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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