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来宾市兴宾区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2023年03月20日 |
| 标 题:来宾市兴宾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2023年地质灾害排查巡查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兴自然资发〔2023〕7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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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科学、规范、高效、有序做好我区2023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来宾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范排查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来宾市兴宾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地质灾害排查巡查核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做好相关工作。
来宾市兴宾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20日
来宾市兴宾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地质灾害排查巡查核查工作方案
根据《来宾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范排查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来宾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我区2023年地质灾害排查巡查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各级党委政府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关于开展地质灾害排查巡查的决策部署,集中开展地质灾害排查巡查工作,按照“以人为本,以防为主”的原则,各乡(镇)、街道办要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制定排查巡查工作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排查问题及隐患。通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各乡(镇)、街道办要全面摸清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落实责任、健全制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三查工作主要内容
(一)排查巡查重点区域是:山区城镇、村庄、学校、旅游景点、扶贫(移民)搬迁点等人员集中区和主要交通干道、重点流域、重点矿山、重点工程与设施周边等。
(二)自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情况
1.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及地质灾害应急小分队成立情况;
2.是否将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落实到位;
3.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编制情况;
4.辖区内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发放、登记、统计工作情况;
5.建立地质灾害汛期值班制度、险情排查巡查制度、速报制度及建档情况;
6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和地质灾害隐患点责任人及监测人落实情况;
7.乡(镇)、街道办开展地质灾害宣传、演练情况。
三、三查时间及要求
汛前(1至3月)排查1次,汛中(4月至9月)巡查不少于3次,汛后(10月至12月)复查1次。
四、三查工作方式
(一)成立工作组:区自然资源局牵头,来宾地质环境监测站配合组成排查巡查核查工作组,按兴宾区地质灾害排查巡查核查方案,到各个乡(镇)、街道办开展地质灾害的排查巡查核查。各乡(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部门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工作,积极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和地灾隐患点和风险区监测人员以及骨干群众参加排查巡查核查工作。
(二)排查巡查核查方式:1.听汇报(书面汇报材料);2.检查有关记录、材料;3.实地排查巡查;4.反馈意见。
五、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排查核查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精心组织,制定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全面开展此次排查巡查核查工作。
(二)在排查巡查核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置,当场能解决的要当场解决;当场不能解决的,要作出安排限时解决,并及时上报。
(三)各乡镇(街道)要按照三查工作方案要求,明确任务,细化分工,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加大宣传解读, 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街道)要发动广大村委、村民,要利用标语、板报、微信、短信、网络等媒介,采取专版、专栏、专题等多种宣传形式,加强对地灾业务知识宣传,积极引导舆论,扩大宣传声势。引导广大群众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加强灾害防治能力建设和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持续筑牢地灾安全发展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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