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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规划》背景
畜牧业是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也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畜牧业不仅可以为百姓提供肉、蛋、奶等副食品及其加工食品,还可以促进食品加工、粮油、纺织品、皮革制造、医药等产业的发展;但是,随着畜牧业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及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养殖种养平衡程度不高、畜禽粪肥还田利用渠道不畅、大量畜禽养殖废弃物没有得到有效处理和利用等问题日显突出。抓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关系到畜禽产品的有效供给,关系到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的改善,是重大的民生工程。编制实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是统筹协调养殖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是源头预防养殖业污染的重要抓手,也是因地制宜推进种养结合、强化污染防治的关键环节。
为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推动绿色健康养殖,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2〕82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转发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的通知》(桂环函〔2022〕313号)等要求,2023年6月,由来宾市兴宾生态环境局牵头,联合兴宾区农业农村局,在各相关部门配合下,组织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的编制工作,以指导来宾市兴宾区进一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二、起草《规划》的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第二次修正)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正)》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7.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8. 《地下水管理条例》(国令第748号)
9.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10.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11.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12. 《广西壮族自治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13. 《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14.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环境保护条例》(2004年修正)
15.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2024年1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16.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等。
17. GB5084-2021《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18. GB7959-2012《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
19. GB15618-2018《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20. GB/T18877-2009《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21. GB/T25169-2010《畜禽粪便监测技术规范》
22. GB/T25246-2010《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
23. GB/T26624-2011《畜禽养殖污水贮存设施设计要求》
24. GB/T27622-2011《畜禽粪便贮存设施设计要求》
25. GB/T36195-2018《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26. GB18596-2001《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27. GB16548-2006《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28. HJ497-2009《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29. HJ/T81-2001《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30. NY525-2021《有机肥料》
31. NY/T1169-2006《畜禽场环境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32. NY/T2065-2011《沼肥施用技术规范》
33. NY/T3442-2019《畜禽粪便堆肥技术规范》
34.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21〕465号)
35.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2〕82号)
36.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1号)
37.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
38. 《畜禽养殖场规模标准》(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927号)
39.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环办土壤〔2021〕8号)
40. 《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农办牧〔2020〕23号)
41. 《关于促进畜禽粪污还田利用依法加强养殖污染治理的指导意见》(农办牧〔2019〕84号)
42. 《关于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跟踪监测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18〕28号)
43. 《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农办牧〔2022〕19号)
44.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畜禽养殖行业》(HJ 1252—2022)
45. 《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农办牧〔2018〕1号)
46. 《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0〕33号)
47. 《关于开展水环境承载力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办水体函〔2020〕538号)
48. 《广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17—2020年)》(桂政办发〔2017〕175号)
49.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133号)
50. 《来宾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51. 《中共来宾市委员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52. 《来宾市水功能区划》
53. 《来宾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54. 《来宾市兴宾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55. 《来宾市兴宾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定方案》
56. 《来宾市兴宾区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分析报告》
57. 《来宾市兴宾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
58. 《来宾市兴宾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
59. 《来宾市兴宾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2018-2020年)
三、起草《规划》的作用
编制该《规划》有助于巩固来宾市兴宾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和畜牧业转型升级,推动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促进畜禽养殖业稳定、健康、持续、绿色发展。对合理配置来宾市兴宾区畜禽养殖空间、有效化解养殖业污染防治压力、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等具有重要意义。
四、目标任务
到2030年,基本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体系和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机制。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保持在100%,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建设率(辖区内所有畜禽规模养殖场中,制定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数量占比)达到100%,达标排放的畜禽规模养殖场自行监测覆盖率达到100%。
五、规划主要内容
(一)《规划》的基本框架
《规划》正文主要包括八个方面,分别是总则、区域概况、指标目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工程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保障措施。
(二)《规划》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总则,介绍了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规划背景、编制基本原则、编制依据、规划期限和范围、规模认定等内容。
第二章区域概况,共四个方面。介绍了兴宾区自然条件概况、社会经济概况、生态环境概况以及养殖污染防治现状等,其中养殖污染防治现状包括兴宾区养殖业现状、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现状、污染防治现状、种养结合现状、存在问题等内容。
第三章规划目标,共三个方面,一是介绍畜禽养殖规划约束性指标以及规划目标,二是对畜禽养殖环境承载力进行测算和分析,三是对规划目标可实现性进行分析。
第四章污染主要防治任务,共五个方面,一是明确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总体要求,从严格执行畜禽养殖“三区”划分方案;引导畜禽养殖业合理布局;强化规模养殖准入,实施生态化改造三个方面提出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要求。二是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包括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生态循环利用;优化粪污处理利用模式;推进畜禽养殖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建设;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多种途径。三是完善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包括对畜禽规模养殖场与规模以下养殖户提出清洁生产设施建设和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建设要求;以及田间配套设施建设和养殖臭气污染治理要求。最后是完善台账管理制度与强化环境监管。
第五章重点工程,为实现兴宾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目标,开展猪场、牛场零污水工艺实现源头控污模式、养殖污水就地就近利用设施建设、家禽和羊场粪污利用设施建设以及种植大户等第三方机构利用模式,进一步提升兴宾区畜禽粪污收集、处理、利用效率。
第六章工程投资估算与资金,主要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以及从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三个方面介绍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建设项目带来的效益。
第七章保障措施,从加强领导,严格目标考核;增加投入,加大政策扶持;加大宣传,营造治理气氛;加强监管,依法保护环境等四个方面论述规划顺利实施的保障措施。
六、解读单位及咨询电话
解读单位:来宾市兴宾生态环境局
咨询电话:0772-477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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