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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发〔2026〕16号)文件精神,为落实耕地保护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我区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和绩效评价等工作,稳定农民种粮收益,提升耕地地力水平,结合我区实际,组织实施兴宾区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
二、目的
1.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2.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保护耕地、提升地力积极性和主动性;
3.在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的基础上,质量不下降。
三、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全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户和承包了国有农场耕地的农场职工。严禁公职人员领取或代领补贴。严禁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死亡人员账号。
四、补贴依据
全区在2026年度应执行统一的补贴面积依据,统一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面积为补贴依据(个别农户因客观原因未确权的除外)。未确权登记的国有农场耕地补贴面积可继续以承包面积为基础核减不予补贴面积后确定补贴面积。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纳入补贴范围
1.因非农建设、退耕还林、挖塘、畜禽养殖、发展林果业、绿化景观建设、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原因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补”的耕地面积和质量未能通过验收确认的耕地;对于种植多年生或木本的果树、茶叶等作物的耕地;撂荒一年(包含)以上的耕地。
2.因违规焚烧甘蔗叶等被处罚的农户。
六、监督举报电话
兴宾区农业农村局:0772-4212179
兴宾区财政局: 0772-4212250
七、咨询电话
兴宾区农技站:0772-4272139
兴宾区财政局:0772-4211687
政策解读单位:兴宾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772-427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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