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5年10月17日 |
| 标 题: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兴宾区“弱电基础管网”集约化建设运营管理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兴政办函〔2025〕25号) | |
| 发文字号:兴政办函〔2025〕25号 |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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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来宾市兴宾区“弱电基础管网”集约化建设运营管理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区五届人民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宾市兴宾区“弱电基础管网”集约化建设运营管理项目实施方案
为有序推进我区地下通信弱电管网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全区地下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提升城市形象和品质,充分发挥城市公共资源的效能,决定对我区地下通信弱电管网基础设施实施特许经营,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统筹规划兴宾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兴宾区地下弱电基础管网建设设计不合理、敷设施工混乱、后期维护困难状况。引进特许经营企业,按照规划投资建设、维护和管理地下通信基础设施,实行专业化管理,降低资产损耗,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有效盘活城市资源及资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维护地下通信基础设施,架空线路下地改造,解决空中飞线,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城市品质。
二、实施方式
实施地下通信弱电管网基础设施特许经营。区人民政府授权委托区住建局作为实施单位,依法依规按程序具体办理特许经营权授予工作。特许经营者按照规划及“弱电共沟、集约化建设”的原则,统筹建设、运营、维护、管理地下通信基础设施。
三、实施范围
兴宾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已建道路外的其他公共区域,需同步补充的通信管网配套建设。
四、实施内容
1.新建(含改建、扩建)的地下弱电管网,需严格按照“弱电共沟、集约化建设”的原则建设。原则上不允许架空建设弱电杆线。主城区范围内弱电管网等通信基础设施改造需与旧城改造同步进行,逐步实现架空杆线迁改下地。
2.已建好的弱电管网原则上统一交由特许经营者运营、维护、管理。
3.新建、改扩建地下通信弱电管网建设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特许经营者本着公平、合理、有偿使用的原则,向各地下通信弱电管道使用单位提供服务产品并负责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五、开发方式
通过公开招标或集中采购方式选取第三方专业化建设运营商,并与第三方专业化建设运营商签订投资协议或经营协议。由第三方专业化建设运营商在我区成立项目公司,负责兴宾区地下通信管网建设运营管理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第三方运营商开展投资经营的风险由其自行承担。
六、工作职责
区住建局:负责牵头地下通信弱电管网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线下地项目建设、运营、维护的监督管理和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审批需要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地下通信弱电管网基础设施工程,牵头按程序办理特许经营权授予工作。负责项目施工许可、工程质量的验收及竣工验收监督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做好项目实施范围内配合支持工作。
特许经营者:依据政府授权开展地下通信弱电管网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及管理维护工作。
各通信运营商:负责配合做好项目摸底调查和参与规划、建设计划的编制,配合做好项目的建设与实施等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站在讲大局、谋发展的高度,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支持和配合全区弱电基础管网集约化建设运营项目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牵头实施单位要做好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宣传发动等工作,抓好项目的具体实施;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增强责任感和迫切感,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动地下弱电基础管网集约化建设运营项目顺利实施。
(三)加强项目管理。特许经营者要结合实际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按照项目轻重缓急、实际需求和投资能力,合理确定地下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项目建设时序、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并组织实施,避免重复建设。
(四)强化督促指导。各有关单位要以目标为导向,按照工作职责对市城区地下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工作情况开展督促指导,积极推动工作落实。
未尽事宜,请与区住建局联系,联系电话:0772-4231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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