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5年10月22日 |
| 标 题: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来宾市兴宾区农村规模化集中供水项目建设工作专班的通知(兴政办函〔2025〕26号) | |
| 发文字号:兴政办函〔2025〕26号 |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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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调度,提升工程运行管理和服务水平,全力冲刺完成年度投资目标任务,实现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来宾市兴宾区农村规模化集中供水项目建设工作专班。相关工作任务完成后,工作专班自行撤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韦艳林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黄 著 区政府办党组成员、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钟明浚 农投集团董事长
韦 兰 区水利局局长
成 员:权新练 区水利局副局长
罗广景 区财政局副局长
彭 剑 区征地办副主任
覃淑元 区发改局副局长
蓝 英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黄明兴 区林业局副局长
罗 姣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区委农办专职副主任
权 胜 大湾镇人大主席
韦德乐 小平阳镇人大主席
黄方明 石牙镇党委副书记
韦武高 南泗乡副乡长
张亮松 高安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樊贤才 三五镇副镇长
陆和安 桥巩镇党委统战委员、副镇长
张荣康 平阳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蒋电清 正龙乡副乡长
韦 初 凤凰镇副镇长
张 亮 陶邓镇副镇长
陆 锐 农投集团总经理
张桂华 农投集团工程部经理
苏金盾 创锋公司总经理
韦富鼎 创锋公司技术管理员
陆冠美 创锋公司技术管理员
廖 剑 区农村水利建设管理站站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水利局,主要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做好与市级相关单位的沟通对接,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汇总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办公室主任由黄著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韦兰、钟明浚同志兼任,成员由工作专班成员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二、工作职责
区水利局:负责提供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和项目建设范围红线图,配合完成项目用地审批,负责牵头与水厂承包方商谈,制定水厂运营模式,做好项目行业监管及项目进度统计上报等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项目前期经费和项目资金计划、项目投融资,及时落实项目建设资金,按时拨付项目工程进度款,做好项目资金申请及资金使用监督指导等工作。
区征地办:负责工程沿线涉及工程建设用地征地测量及征地补偿安置等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指导项目业主申报上级资金,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配合做好项目用地选址,核实项目用地情况,落实项目用地审批等工作。
区林业局:负责组织开展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用林审批、编制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恢复方案。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配合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农用耕地、机耕道路及小农渠道等规划布局工作。
农投集团:负责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组建项目法人,落实项目法人制,推动建设管理工作职责。负责工程项目设计(技施阶段)、施工、监理、检测等招标工作,组织开展第三方技术单位进行项目勘测定界图、勘测定界技术及项目建设用地申报工作,负责项目全过程实施建设,落实项目主要负责人、项目技术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档案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以及财务管理人员,组织项目施工设计、财审工作,制定施工进度计划,做好项目资金计划申报及项目建设资金融资等工作。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工程沿线项目建设用地周边群众思想工作,解决群众纠纷问题,引导群众积极参与项目建设,负责与区征地办科学合理做好项目建设用地征拆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将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和年度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统筹,勇于担当、善于作为,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聚焦重点,聚力攻坚。各有关乡(镇)及区直有关部门要围绕项目建设内容和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组织精干力量,明确项目推进责任人,主动深入项目建设现场,摸清项目建设情况,研究项目建设需求,扎实推进项目建设。
(三)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各有关乡(镇)及区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沟通协调,协同发力,优化项目审批流程,有序有力有效做好业务指导,要互通信息,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同时要健全完善项目调度机制,全力推进兴宾区农村规模化集中供水项目建设,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目标。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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