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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宾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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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成文日期:2025年11月14日
标  题: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来宾市兴宾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及补贴实施方案通知(兴政办函〔2025〕28号)
发文字号:兴政办函〔2025〕28号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4日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来宾市兴宾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及补贴实施方案通知(兴政办函〔2025〕28号)

2025-11-14 18:19     来源: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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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糖业发展局、区农机中心、兴宾生态环境局:

《2025年来宾市兴宾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及补贴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来宾市兴宾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及补贴实施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加快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139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有关项目储备申报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办函〔2024〕159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广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5〕75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推动、市场运作、整县推进、产业发展”的工作思路,以推进农作物秸秆基本全量利用为主攻点,以秸秆综合利用奖补机制为突破口,以发展秸秆高效利用产业为发力点,全面推进秸秆离田收储与多元利用,形成布局合理、效益明显的产业化格局,促进农民增收、环境改善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2025年,通过实施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与补贴政策,力争实现以下目标: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在90%以上,或较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建立秸秆腐熟还田展示区12个,总面积5000亩以上;培育规模300吨以上秸秆收集队伍16支,规模千吨以上加工处理主体7个,规模千吨以上多元利用主体2家;开展市级以上媒体宣传至少1次,建设秸秆资源台账1套。

二、项目建设内容

(一)健全秸秆离田收储体系。重点围绕粮食、甘蔗主产区组建秸秆离田收储队伍、建设秸秆收储站点,健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企业为龙头、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骨干、农户参与的秸秆收储运管理体系。通过对秸秆离田、收储加工利用条件等政策扶持,充分激发收储主体积极性,培育本地秸秆专业机收队伍或引进外地机收队伍,提升秸秆离田机械化程度。抓好收储站点的新建扩建工作,鼓励发展秸秆经纪人,延伸收储触手,进一步完善收储体系,提高秸秆收储覆盖面,不断提升县域秸秆收储能力。到2025年底,培育壮大规模化集中收储队伍16支(含续建/新建),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提升专业化、标准化和市场化水平。

(二)培育壮大秸秆加工主体。因势利导培育扶持、发展和引进一批掌握核心技术、有市场、有实力、带动力强的秸秆加工转化市场主体。以饲料化利用为主攻方向,通过对场地建设、设备升级以及秸秆加工利用处理等环节进行补助支持,积极培育本地利用主体或引进外地利用主体,重点推进秸秆饲料化加工转化,支持秸秆加工成青储饲料、颗粒饲料等,进一步完善秸秆加工处理技术。到2025年底,力争培育建成规模千吨以上秸秆加工处理主体7个(含续建/新建),提升秸秆加工处理水平。

(三)推进秸秆利用产业化发展。探索建立可推广、可持续的产业发展模式和高效利用机制,通过补助政策扶持,培育扩大秸秆利用产业规模,因地制宜推动秸秆利用传统产业、延伸优势产业、扶持新兴产业。积极引导秸秆多元化发展,探索构建全产业链发展模式和持续运行机制。到2025年底,培育建成规模千吨以上秸秆多元利用主体2个(含续建/新建),提高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水平,引领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

(四)加强秸秆资源台账建设。严格按照自治区要求,做好数据采集填报,按照时间节点和目标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2025年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统计工作,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确保数据的代表性、真实性和完整性。结合主要种植模式,配合自治区做好区域主要农作物草谷比、秸秆可收集系数和秸秆还田进行监测,为评估秸秆资源量,促进资源化利用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五)积极建立试验示范基地。在兴宾区范围内,选择2至5个乡镇,建立秸秆腐熟还田展示区12个(单个规模300亩以上),面积5000亩以上。通过辐射带动,扩大秸秆腐熟还田技术的推广应用。开展农作物秸秆还田利用试验示范,在水稻或甘蔗主产乡镇,建立试验示范片,进行秸秆还田试验以及示范,对比土壤肥力及作物产量变化,探索秸秆资源化利用模式,为在全区推广提供科学依据。

(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媒体开展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意义,展示成功案例和技术成果,引导群众积极参与,营造全社会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的良好氛围,年内在市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至少1次。

三、资金安排

补贴资金来源为2025年中央农业资源和生态保护补助资金400万元及2020—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结余资金552万元,共计952万元。具体分配如下:

(一)秸秆离田(收储)、加工或利用。主要用于农作物秸秆饲料化、肥料化、燃料化、原料化、基料化等收储加工利用,补助资金839万元,其中离田(收储)补贴标准100元/吨,加工(或利用)补贴标准40元/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二)秸秆腐熟还田展示区建设。建设资金40万元,补贴标准为80元/亩,建设面积5000亩,此项任务以第三方服务的形式开展。

(三)收储队伍补助。培育壮大规模化集中收储队伍16支,每支队伍补贴5000元,共8万元,先完成建设任务并提交完整材料先补,资金补完即止。(具体要求详见附件5)

(四)宣传展示。宣传展示经费7万元,主要用于建立健全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宣传、培训以及展示等工作。

(五)田间试验及示范。田间试验经费16万元、田间示范经费42万元,主要用于农作物秸秆还田利用试验示范,研究秸秆还田对作物生长指标及产量的影响,比较不同秸秆处理方式的成本与效益,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供科学依据,均以第三方服务形式开展。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补贴工作顺利实施,成立来宾市兴宾区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补贴工作的实施,相关工作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具体如下:

组  长:韦艳林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黄  著  区政府办党组成员、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张影根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乡村振兴局局长(兼)

成  员:何雨明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黄海东  区糖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办公室副主任

黄毅强  兴宾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李丽莉  区农机中心副主任

罗广景  区财政局副局长

江崇升  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

黄明优  区农业农村局项目股副股长

石有安  区农业农村局计财股股长

曾祥高  区土壤肥料工作站站长、农业农村局生态办主任(兼)

罗伟宏  区畜牧水产站站长

曾维宾  区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

兰志斌  区植物保护站站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解决秸秆综合利用补贴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补贴工作顺利实施。办公室主任由黄著同志兼任,副主任由何雨明同志兼任,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宣传力度。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各种形式,采取印发宣传资料、张贴标语等各种方式,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建设的重要性。各乡(镇)、街道及有关单位要积极引导农民和有实力的主体参与到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中,营造全社会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的良好氛围。二是严格资金监管。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款专用、公开公示,加强审核把关与资金使用监督。申报过程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其申报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未尽事宜,请与区农业农村局联系,联系电话:0772-4213711。


附件:

1.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资金分配一览表

2.2025年农作物秸秆离田利用补贴程序及要求

3.来宾市兴宾区秸秆综合利用补贴审批表、汇总表

4.申报材料整理要求

5.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收集队伍补助

程序及要求

6.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7.关于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拟奖补奖金公示(示范文本)

文件下载:

附件:1-7.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