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5年10月30日 |
| 标 题: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政府关于韦秋岑同志任职的通知(兴政干〔2025〕9号) | |
| 发文字号:兴政干〔2025〕9号 |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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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驻区垂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韦秋岑同志挂任来宾市兴宾区统计局副局长(挂任期2年)。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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