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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小切口” 做好 优化营商环境“大文章”

2025-12-12 15:50     来源:兴宾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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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不仅是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的基础环节,更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近年来,兴宾区通过优化服务、强化监管、深化协同,有效提升了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效能,为市场主体营造了更加公平、透明、便捷的发展环境。

一、聚焦提质增效,以登记服务“加速度”换取市场主体“满意度”

一是推行“一网通办,全程网办”依托统一登记管理系统,实现设立、变更、注销、年度报告等全业务在线申请、在线审批、电子证照下载。申请人“零跑腿”即可办成事,办理时限大幅压缩,普遍从法定的30个工作日压减至数个工作日,部分简易事项实现即时办结。

二是深化“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全面梳理申请材料清单,坚决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推行“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制”,对非关键材料允许先行办理、事后补交。整合优化内部流程,将受理、审核、核准环节紧密衔接,变“串联”为“并联”,提升整体效率。

三是提供“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指导编制发布清晰易懂的办事指南和材料样本,提供线上咨询、电话指导、帮办代办等多渠道服务。

二、聚焦依法合规,以登记监管“强规范”维护市场运行“好秩序”

规范的登记管理是确保事业单位合法存续、诚信活动的前提,也是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基础。

一是严把“入口关”,确保主体资格合法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对申请单位的举办主体、机构性质、职责范围、经费来源等进行实质性审查,确保登记信息真实、准确、合法,从源头上防止“影子机构”、“空壳单位”产生。

二是抓实“年度报告”,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将年度报告公示作为监管核心手段,督促事业单位按时、如实报告业务活动、资产状况等信息,并通过统一平台向社会公示。加强对报告内容的随机抽查和抽样核查,对隐瞒情况、弄虚作假的依法处理,并将结果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三是畅通“退出渠道”,优化资源配置依法规范事业单位注销登记程序,对职责消失、长期不运作的单位,督促其举办单位及时启动并完成清算注销,释放机构名称、公益资源。清理“僵尸事业单位”,有助于优化事业资源布局,防止无效主体对市场信息的干扰。

三、聚焦公开透明,以登记信息“高价值”激活社会监督“正能量”

事业单位登记信息是重要的公共数据资源。推动其公开与共享,是提升政府透明度、优化营商环境的内在要求。

一是推动登记信息“应公开、尽公开”除涉密信息外,事业单位的法人证书登载事项、年度报告内容等均通过网站向社会免费公开。市场主体可便捷查询事业单位的主体资格、业务范围、信用状况,降低了因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合作风险。

二是促进数据共享,赋能政府协同监管推动登记管理系统与编制、财政、人社、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登记信息作为基础数据,为各部门实施协同监管、开展联合惩戒、落实扶持政策提供了准确依据,构建了“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

三是释放数据价值,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对事业单位登记、运行、行业分布等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和分析,形成专题报告,为党委政府研判公共服务供需状况、科学规划事业布局、制定产业发展政策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和决策参考。

四、聚焦协同联动,以系统改革“一盘棋”提升营商环境“总效能”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不是孤立环节,其效能提升有赖于与相关改革的系统集成。

一是与机构职能优化协同紧跟事业单位改革步伐,及时为整合重组、优化调整后的事业单位办理变更登记,确认其新主体资格,保障改革后公益服务无缝衔接、平稳运行。

二是与综合执法改革协同将登记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依法移交给以市场监管、行业主管等部门为主体的综合执法体系进行处理,形成监管闭环,提升执法效能。

三是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同将事业单位违反登记管理规定、未如实公示年度报告等失信行为,依法纳入信用记录,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大幅提高其违规成本,促使其依法诚信开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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